经济日报-我国经济网北京3月1日讯 3月1日,十分重视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修正案对现行刑法做出了多处修正,并进一步加大了关于侵略著作权景象的冲击力度。
据悉,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修正为:“以盈利为意图,有下列侵略著作权或许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的景象之一,违法来得到的数额较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许单处罚金;违法所得到的的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答应,仿制发行、经过信息网络向大众传达其文字著作、音乐、美术、视听著作、计算机软件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著作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造者答应,仿制发行、经过信息网络向大众传达其制造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扮演者答应,仿制发行录有其扮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许经过信息网络向大众传达其扮演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许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人答应,成心避开或许损坏权力人为其著作、录音录像制品等采纳的维护著作权或许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的技术措施的。”
一起,刑法修正案(十一)还将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修正为:“以盈利为意图,出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则的侵权仿制品,违法来得到的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许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