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31日下发告诉,发布了自2017年5月31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议触及侵略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规范为每日258.89元。
国家统计局2017年5月27日发布,2016年乡镇非私营单位工作人员年均匀薪资数额为67569元;日均匀薪资为258.89元。
国家赔偿法规则:“侵略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依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均匀薪资核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刑事赔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自高自大》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则,自2017年5月31日起审理国家赔偿案子时依照上述规范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