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海口桫罗湾娱乐艺术风情街经营一家火锅店的老板李女士,被吓出一身冷汗。因为火锅店的天花板上,竟突然掉下来一块吊顶板,所幸当时没有营业。
事情发生在22号早上9点。当时,火锅店的员工过来开门准备备菜营业,没想到却看见店里流了一地的水,一大块吊顶板砸在地上。
李女士和记者说,她是2020年6月和海南益盛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租期是5年。去年7月开始,天花板靠近窗边的地方慢慢的出现漏水问题,当时漏水并不严重,期间也找过梭罗湾的物业和海南益盛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维修过,但一直未完全解决。就在这个月16号,天花板掉下一块石灰,石灰遇水产生热量后,还烫伤了一位正在就餐的客人。
良厨智慧星火锅店 老板 李女士:每次都是窗边的这一排漏,窗边的这一排属于钢结构,所以他维修总是修不好。前几天的时候,我有给他发过一封律师函,如果说这个吊顶他再不维修,再不处理,这个吊顶造成的后果,或者是安全事故,由他们全权负责。烫伤客人了以后,我给他发了一封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书,又过了几天,他给我发了一个回函,回函说拒绝我的申请 。
不过,又过了三天,海南益盛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新回复了李女士解除租赁合同的申请,表示同意解除租赁合同,但李女士经营的火锅店需要在11月27号前结清租金、物业费等费用后才能搬离。李女士则认为,海南益盛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当初承诺维修但始终没解决漏水问题,导致吊顶无法承重最后掉落,因此公司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包括赔偿火锅店的停业费、误工费以及当初的装修费用。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也陪同李女士来到海南益盛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商业运营部寻找相关负责人。
随后记者又陪同李女士来到了海南益盛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总部,得到的回复也是没时间来到现场。
海南益盛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我(打电话给)他(领导)说有记者要采访你,他说他没时间。你不预约的话,他就没有时间。
记者注意到,当初签订租赁合同时,并没明确双方在房屋的品质产生问题时,各自应承担怎样的责任,为此,记者也专门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2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出租方没有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时,承租方能自行维修,并在维修后要求出租方承担费用,还可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律师 李宇喆:关于房屋漏水问题,如果并非承租人的过错导致住宅需要维修,那么双方在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一般来说出租方具有法定维修义务,(以及)在合同条款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该先认定引起财产纠纷的原因是什么,哪一方是属于过错方、侵权方,确认之后就可以依据有关规定法律规定,要求过错一方依法承担损失,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