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自媒体博主为了博取流量,不惜突破道德、法律底线,编造热点话题。有短视频博主发布虚构事实博流量、自导自演“互骂互砍”直播,公安机关对此依法打击,一起来看看↓
4月14日,某网络站点平台出现一条短视频,画面中显示,一男子在湖南宁乡市的一所学校门口,似乎在等人,视频的标题写道“接女盆友放学”,该视频发布后立刻引起了社会关注。
宁乡市某中学管理人员:我们学校的老师最先发现,然后我的手机也收到3个家长发的截图,说明这一个视频在家长中间已经广泛传播,我们得知这个事情后,立即向白马桥派出所报案。
该学校属地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对该短视频内容做调查。据民警了解,该视频中的学校是当地一所初中,学生年龄的范围大多在12岁至14岁之间。
宁乡市公安局白马桥派出所所长 张杰:当时我们发现3个小时不到就有3000多的浏览量和转发、点赞,影响很不好。如果这个视频内容是真的,特别是接的那个“女朋友”如果是未成年人,可能会涉及犯罪。
宁乡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短视频中的一些细节显示,“接女盆友放学”很可能是虚假摆拍,因为视频中所标注的那天是周日,学校并没有学生上课。
宁乡市公安局白马桥派出所所长 张杰:我们推测他应该不是真的接女朋友,应该是博取流量的,因为他不是在学生放学的时间拍摄的。没有放学的时候,学生是接不走的,所以我们初步判断他应该是在造谣。
为进一步查清视频内容的真伪和视频拍摄者的身份,宁乡警方联合网信部门对该视频账号的所有者做出详细的调查,发现该短视频博主是一位叫熊某的福建籍男子。
宁乡市委网信办网络管理与执法科科长 罗慧:我们立即启动了涉网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第一时间取证,并且将相关的线索报送给了宁乡市公安部门。
宁乡市公安局白马桥派出所所长 张杰:这个违法嫌疑人是外省的,到宁乡来的轨迹也不多,我们当时估计他应该是为了博取流量、引起人们的关注,编造了相关信息。
在学校门口“接女朋友”放学的视频引发了社会关注,宁乡警方和当地网信部门也迅速介入调查,初步判断该短视频博主的造假动机就是博取流量,从而借机变现获利。
4月15日晚上9时,也就是该短视频发布的第二天,网络博主熊某到宁乡市公安局白马桥派出所自首,向警方供述了自己摆拍虚假短视频的经过。
宁乡市公安局白马桥派出所所长 张杰:他当时过来以后就承认了视频是自己摆拍的,写一段文字“接女盆友放学”,实际上他在这个学校根本不认识任何一个人。
网络博主 熊某:我想到校门口拍摄这种视频,博取一点流量,让大家知道我。后面我发布完作品,派出所找到我之后,我才认识到自己问题的严重性。
针对熊某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宁乡警方依法对熊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虚假内容,另外,熊某的涉事短视频账号也被封停处理。
宁乡市公安局白马桥派出所所长 张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凡是编造、传播、散播谣言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依法进行打击处理。
宁乡市委网信办网络管理与执法科科长 罗慧:目前,我们按照上级网信部门的部署,在属地开展了“清朗·整治‘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的相关专项行动,主要打击的就是“新黄色新闻”、自导自演式造假,还有以偏概全、设置议题在网上吸引流量的行为。接下来我们将联动公安、教育等部门,加大对属地网络不实信息、涉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不良信息的打击与处置,进一步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一些“自媒体”博主为了成为所谓“顶流”“网红”,紧跟热点话题就成了他们博取流量的主要手段之一,为此甚至不惜虚构事实,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网络空间秩序,也容易引起同业者模仿,形成恶性循环。网络博主倪某为博流量,编造了“被家暴”等系列短视频,视频一经发布便引发大量关注。
前不久,在某网络平台上出现了一系列女子遭受丈夫虐待的“家暴”视频,其中包含大量女性受伤、离婚证、法院等画面,这些视频一经发布就吸引了大量浏览和评论,而这起所谓“家暴”事件也引起了合肥警方的注意。
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网安大队民警 刘逸豪:她第一次发布是在2023年12月份,这个行为一直持续到2024年1月份,大概持续了两个月左右,发布的内容一共是十几条,浏览量已经突破了10万以上。
合肥警方调查发现,该网络博主的视频中有部分画面显示为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但是发布者的位置却显示在江苏,这个细节让警方对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网安大队民警 刘逸豪:视频的内容提及了我们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的内容,我们经过检索发现,该网络博主的归属地IP并不是在合肥。一般来说,婚姻诉讼地是位于我们的常用居住地,她的IP归属地是在江苏,然而她声称在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处理的婚姻诉讼,这一点引起了我们的怀疑。
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警方发现该网络博主在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并没有相关的诉讼记录,为了尽快确认视频中所谓“家暴”事件的真实性,合肥警方在江苏警方的配合下,最终在江苏启东市找到了视频发布者倪某。
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网安大队民警 刘逸豪:倪某其实对自媒体方面没有过多了解,只是在网络上发现别人发“家暴”的视频可以涨粉后,她也在网上搜集,找别人要一些“家暴”的照片,编纂成自己的视频,伪造自己受到了“家暴”,以此来获得关注。
据倪某供述,她之所以会发布一系列所谓被“家暴”的视频,是因为她在网上看到有人发布相关的内容很容易引起关注,于是也有样学样。倪某通过网上下载的照片和视频,然后配上杜撰的虚假文字,把自己打造成了被“家暴”的主人公,以此获取粉丝关注。
据合肥警方调查,网络博主倪某从2023年年底开始连续发布了数十条被“家暴”的短视频,其中摆拍造假的套路大致分为三步:
第一步,先确定视频主题为被“家暴”,然后展示破碎的碗等生活物品,以此显示博主刚刚经历了一场激烈的家庭纠纷;
第二步是进一步展示受伤的照片、视频,以此让观众相信博主遭遇了严重的“家暴”;
最后展示撕碎的离婚证以及法院的相关画面,形成一个遭遇“家暴”后婚姻破碎的连贯故事。
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网安大队民警 刘逸豪:先是吵架,随后自己受到丈夫的“家暴”,接着去离婚,在法院打诉讼官司,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谎言故事。她正常发布的视频点赞量其实很少,关注、浏览量也非常少,但是她造谣“家暴”的视频,最高浏览量都达到了15万。
据倪某向警方供述,她视频中的相关视频和照片都是从网上下载的,而使用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的画面也是随机选择的,目的就是想突显视频的真实性。
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网安大队民警 刘逸豪:选择合肥还是别的地市的法院作为她发布谣言视频中的一环,她没有这个目的,她只是随便找一家法院的照片,把它混进其中,伪造成自己离婚诉讼,还经过法院背书的这种状态。
据合肥警方统计,倪某通过在网上连续发布造假的“家暴”视频,让她的粉丝数量也实现了快速增长,最高时达到了7.6万人。
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网安大队民警 刘逸豪:她本人并没有意识到会产生造谣这么严重的后果,但是她知道她那些都是伪造的、虚假的,她发布的目的也只有一个,就是为了涨粉。
目前,倪某的短视频账号已被封停,针对倪某捏造事实、摆拍虚假视频进行发布传播的违法行为,以及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合肥警方依法对倪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为了涨粉引流,网络博主精心打造虚假人设、摆拍视频,甚至是进行低俗直播,四川西昌市的两名男子为博流量,自导自演了一场“互骂互砍”的直播,最终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西昌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 卢国创:2024年4月15日凌晨3时,我们接到一名热心网友的举报,这名网友举报在西昌市城南中路一酒店内有两名男子直播互砍。我们随即联系到该报警人,报警人发给我们一段视频,经过查看视频,我们得知其中两名男子在直播间相互辱骂。
警方在网友提供的视频里看到,两名男子先是互相辱骂,随着口角升级,其中一人竟然掏出一把西瓜刀在镜头前挥舞,这一幕暴力的画面快速吸引了大量网友围观。在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刻赶赴事发现场。
西昌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 卢国创:因为不确定具体的位置,我们分两批次对周围的酒店进行排查,最后在排查至一家酒店时,这名前台告诉我们,之前确实有两名男子在门口进行过直播。门敲开以后,发现开门的这名男子就是直播间中的其中一名男子,随即我们对两名人员进行了控制,并在房间内搜出了一把西瓜刀。
经警方询问,网络博主余某、骆某两人在饮酒后产生了一个博流量的想法,那就是自导自演一场“约架”的直播,并且在一些粉丝的起哄中立刻付诸实施。
为了赢得更多的粉丝打赏,骆某和余某的所谓“约架”行为也在不断升级,在直播间礼物的诱惑以及一些粉丝的撺掇下,余某在镜头前拿出了一把西瓜刀,两人在直播中的行为越来越激烈。
针对网络博主骆某和余某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西昌市公安局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相关自媒体账号已被封禁。
西昌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 卢国创:在这里我们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大家要坚守自己的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在发现网络谣言、暴力线索时,也请大家积极举报,共同净化网络环境。
“寒假作业丢巴黎”“给住院婆婆喂方便面”这些话题都曾上了平台热搜,但是也都出现了反转,权威部门出面辟谣,相关视频均系自媒体博主“摆拍”,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吸粉引流。法学专家认为,造成这些乱象的原因正是对流量变现的不当追逐,有必要通过立法来进行更加精准的规制与治理。
据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为10.53亿人,占网民整体的96.4%。然而,用户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为了争夺流量和关注,各类虚假造谣行为也是层出不穷,编造和传播手法更是五花八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赵精武:一些博主会通过引导性别对立、职业歧视、贫富对立这些情绪,提升短视频的关注度,避免跟其他短视频同质化程度过高。但究其根本,它依然是一种流量至上的规则导致的,短视频的经济价值完全被流量大小所牵制。现在来看,相当多的短视频制作者更加看重视频流量的热度,而不是关注短视频内容的质量。
专家介绍,自媒体摆拍造假事件屡禁不止的原因,重点在于其高收益和低风险。在“流量至上”这种错误价值观的引导下,高流量往往与高收益直接相关。
据记者了解,目前自媒体流量变现的渠道主要分为三种模式,第一种就是短视频或直播带货,博主在获取一定规模的粉丝数量后,以相关网络站点平台为载体,将自有或第三方货源的商品推荐给粉丝售卖,从而获利;第二种是接推广广告,博主在某个细分领域拥有一定数量的粉丝后,相关领域的商家就会主动来邀约商业合作;第三种就是直播打赏,博主通过满足粉丝的各种需求以实现打赏的目的,从而与平台按比例分成获利。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流量实际是个双刃剑,一方面能让一些大家想关注的话题,有更多的人讨论,但另外一方面,有些人为了蹭流量,他又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可能会去炮制一些相关的话题、炮制内容进行虚假宣传,这样获取流量的速度比较快,但是这样获取的流量往往给互联网传播的公信力或者给当事人的权利造成重大的损害。
专家认为,自媒体为了博流量而摆拍造假的视频,往往都以所谓“真实”社会事件呈现,因此更具欺骗性,而如果放任这种不道德、欺骗性的信息肆意传播,不仅会浪费大量公共资源,还会给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带来消极影响,甚至可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严重影响正常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
专家介绍,目前我国在自媒体治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只在发布内容方面有具体限制,包括要求发布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尊重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合法权利等,但是对于自媒体信源的审核,以及传播伦理上的自我控制等方面还是缺少监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赵精武:未来有必要专门通过立法规制的方法来解决,比如我们可能要立法,有这么几个原因:
第一个,这些自媒体、网络大V的账号的法律性质,可能在法律上我们要更加清晰,这也使得一些自媒体、网络大V能够回归到正常的发展轨道上来,用媒体属性来约束自己的网络发布行为;
第二点,愈演愈烈的流量至上的趋势下,我觉得立法者也需要在一个适当的时机抓紧踩刹车,遏制流量经济导致的网络违法信息泛滥的问题;
第三点,专门的立法也能够为各级监督管理的机构提供一个直接而且比较明确的法律依据,在规范短视频直播行为的同时,促进整个产业生态的有序发展。
一些自媒体博主为了博取流量,不惜突破道德、法律底线,编造热点话题。有短视频博主发布虚构事实博流量、自导自演“互骂互砍”直播,公安机关对此依法打击,一块儿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