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来,赛罕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章华等25人安排、领导、参与漆黑恶势力性质安排违法一案揭露开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以章华为首的漆黑恶势力性质安排长时间占据在范畴,2009年至2019年期间,经过“套路贷”方式施行欺诈、敲诈勒索、不合法经营、寻衅滋事、虚伪诉讼、不合法侵入住所、骗得借款、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等违法违法活动29起,触及被害人近20人,严峻损害被害人的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形成多名被害人卖房抵债、企业破产等难以处理的结果,严峻打乱正常的金融次序、治安次序,极大的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法院以为,被告人章华作为漆黑恶势力性质安排的安排、领导者,直接施行和安排、策划、指派安排成员施行违法,别离构成安排、领导漆黑恶势力性质安排罪、骗得借款罪、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不合法经营罪、欺诈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虚伪诉讼罪9项罪名,数罪并罚,决议履行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悉数个人产业;被告人王宇坤等16名漆黑恶势力性质安排成员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21年到有期徒刑4年6个月不等刑期及相应产业刑;其他安排外涉案人员被判处10年到1年3个月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