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打假办《关于我市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行动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级政府的重视下,我市各有关部门采取比较有效措施,通力协作,查处了一大批制假售假的大案要案,整顿了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区域性、行业性制假售假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基本得到遏制,我市的打假治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但是,一些地方仍存在制假售假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上级打假执法部门在我市查获大案要案的情况任旧存在,国内、国外一些名牌产品企业到我市举报、投诉其产品被假冒的情况仍有发生,打假工作仍然是我市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贯彻今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为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落实,必须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行动,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秩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提升对打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良好的市场秩序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客观要求,制假售假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实践证明,打假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清除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障碍,有利于促进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体现了推进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有利于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逐步的提升。在全社会营造讲求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氛围,从而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涵,体现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行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肯定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做好打假工作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
要把关系国计民生、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打假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是:
1、重点产品:食品、建筑钢材(包括原材料)、药品、化肥、农药、卷烟、电线电缆、低压电器、牙膏、洗涤用品。
3、重点区域:普宁市流沙南街、梅塘镇,揭东县锡场镇,榕城区仙桥镇、梅云镇,揭西县钱坑镇,惠来县惠城镇。
1、农资产品的专项打假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兽药、农机配件、种籽、饲料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坚决打击销售毒鼠强的违法犯罪活动。
2、食品专项打假行动。广泛开展对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清查行动,坚决打击使用禁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劣质或变质的原材料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杜绝重大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3、建筑材料专项打假行动。在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地条钢轧制钢材和无证生产螺纹钢筋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打假整治行动。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水泥、铝型材等重要建筑材料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4、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打假行动。重点查处生产假药品窝点,查处大案要案,切实加大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全面清理整顿药品销售门店,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经营行为。
5、卷烟产品专项打假行动。重点打击地下卷烟生产窝点和清理市场非法销售卷烟的违法行为。
(一)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打假工作的领导。依照《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粤府〔1997〕5号)的要求,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打假责任制,及时作出调整充实打假领导机构,县(市、区)、镇(乡)、村级签订打假责任书。
(二)各级打假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工作,并在受理举报、投诉案件时,对涉及生产领域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案件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打击生产领域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在受理举报、投诉和有关方面移送的案件时,对涉及流通领域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市公安、药监、卫生、烟草、农业、盐业等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认真开展打假工作。
(三)新闻宣传单位要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对重点专项打假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充分的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打假执法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在打假办案过程中,不管涉及谁,要坚持一查到底,做到“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置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和包庇、纵容、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自律,要切实帮助打假职能部门解决打假工作所需的经费和必要的执法装备,不断改善打假执法条件,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行政执法队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打假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六)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集中打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市场监管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要继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形成自觉和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环境。要在全社会进行诚实守信的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使全市人民自觉遵守市场经济秩序,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